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管理规章的完善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备的规章制度,不仅可以帮助公司规避作业风险、减少损失,还可以扩充套件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业祕密保护制度和智慧财产权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组织劳动所必须的一项制度,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的劳动管理中,某些企业方面虽然注意制定规章制度,但不够注意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式,导致规章制度在合法有效性上存在先天缺陷,现简单介绍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企业规章制度的型别
(1)人事招聘与入职制度;
(2)工时制度;
(3)考勤制度
(4)假期制度;
(5)薪酬制度;
(6)绩效考核制度
(7)福利制度;
(8)奖惩制度;
(9)培训制度
(10)安全制度;
(11)保密制度;
(12)人事辞退制度;
(13)人事离职交接制度;
(1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5)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7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公司内部规章来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劳动者违反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地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对企业的正常运作,规范管理劳动者的行为,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三)、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按上述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否则可能在法院审判中被认定为无效的规章制度:
1、经过民主程式制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订过程中。
应注意的是,上述的讨论、协商等均应保留相应证据如会场照片、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等。
2、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明确规章制度的设定目的,权利义务职责条款应服务于制度的目的;确保权利义务责任一致,有权利必有义务、有义务必有责任;注意规章制度的开放性和激励功能,重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语言简洁、明白、通俗易懂,不产生歧义;条款清晰、前后一致、不矛盾,符合逻辑规律;对难以穷尽事项用技术性术语概括规定;明确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与其他规章制度的衔接;明确规章制度的解释和执行部门。
公司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因此,除有规范性的规定外,必须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否则,公司规章制度就形同虚设,起不到实际效果。公司规章中可以规定的对于员工的.处罚方式通常有:书面警告、记过、扣工资或奖金、降级或降职、降薪、停工、辞退,等等。由于处罚往往触动了员工的个人利益,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因此,建议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建立在既合法又合理的基础之上。
就实践中发生较多争议的公司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分若干种情形对解除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1)单个严重违纪行为即可辞退。如规定:“员工不服从管理,殴打或者谩骂管理人员的,即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重复行为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予以严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一段时间内多次处罚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一年内累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罚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公司规章制度公示中最应注意的问题是: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将规章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宣告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且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在工作场所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影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工作场所内的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3)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4)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5)现在很多企业制定有员工手册,将公司的主要规章制度均收集在员工手册中,并向每一个员工发放,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公示方式,但应注意由员工签收员工手册。
至于是否需要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目前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建议用人单位在履行完上述的程式后,仍将规章制度送交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此更可增强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对公路客运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1、正确认识当前道路客运管理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道路客运市场经历几次大的发展,到目前已基本完成了量的积累,正处在由量变向质变转移、行业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道路客运市场怎样才能保持健康发展,怎样发展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是客运管理部门一直需要牢牢把握的主题。看清道路客运市场自身特点以及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则是把握主题的重要前提。
1·1道路客运市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有人认为中国的道路客运将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裕将逐渐走向衰落,笔者不敢苟同。中国是个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人口密度分布不均,人均占有能源少,这是个基本事实。在这个基本事实上,道路客运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20xx年,全国道路客运量146。4亿人次,客运周转量7696亿人公里,分别占全国总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的92。2%和55。7%,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居主体地位。同时,道路客运本身具有的方便、快捷、门到门等运输特点,也会具有相当大的比较优势。可以预言,道路客运在我国仍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不可撼动,道路客运市场建设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
1·2社会经济环境对道路客运提出更高要求
20xx年底,我国人均GDP达到1090美元,突破1000美元大关,国内居民的财富累积达到了消费升级的临界点,同时随着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深入,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日益频繁,公众对出行的便利、快捷、享受更为周到的服务等方面有了更多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也要求道路客运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道路客运势必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大科技投入,改进经营方式,延伸服务链。飞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也要求道路客运适应现代社会的快节奏,提供畅通无阻的运输服务。显然,这几年道路客运的发展没有起到运输的先导性作用,在大部分时候大部分地区反而滞后于经济发展。
1·3道路客执行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到20xx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180。98万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8。85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等级以上公路里程达到143。87万公里,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里程达到27。1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接近3万公里,东部地区高速公路基本实现联网,这意味着全国七家一级道路客运企业,多家二级企业可以利用良好的道路基础设施展开激烈搏杀,在国家鼓励竞争、打破地方封锁和部门保护的巨集观政策影响下,全国道路客执行业大洗牌的日子将会很快到来。另一方面,近年来公、铁、空在400公里——1000公里的核心利润层上的竞争也愈发激烈,各家都依仗各自优势想方设法抢夺“蛋糕”。行业内外竞争的加剧加快了道路客运业的发展和成熟,最终得益的是广大消费者,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初衷也是一致的。更为重要的是,竞争让客运经营者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策过日子的传统,有利于行业尽快“断奶”壮大,使其能够经受国内国际(不久将来道路客运业也必将向国际市场开放)市场的冲击。
1·4完善的道路客运法律法规体系即将形成
20xx年7月1日,兼具实体法和程式法特点的《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一齐,架起基本完善的行政法体系。同日,道路运输业的“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也正式施行,它们共同搭起了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制框架,使得道路客运管理有法可依。《道条》规范了运输许可专案和程式,限制了管理部门的管理边界和管理行为,突出了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和公共义务,充分体现了道路运输市场“公正、公平、公开、便民”的内在本质要求。在这样的平台下,通过搭建进一步详尽的细则,新的道路客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即将形成。
1·5道路客运管理思路发生根本转变
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是以市场、社会为前提的功能补位性行政或自动式行政,替补市场或社会功能缺陷,是市场调节和社会自治的剩余物”。政府职能在于提供法制环境、资讯和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市场秩序,制定巨集观经济政策和规划、协调等。同样对道路客运管理而言,行业管理部门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管理思路要尽快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计划要向市场型转变,更多地通过市场机制管理市场;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不对经营者的经营效益负责,更多关注公共利益;由统治型向治理型转变,改变工作作风,把自己由“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转变为“相伴左右的服务者”。
1·6道路客运管理职责发生相应改变
正如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反向作用一样,管理体制对行业发展也会产生很大影响,如美国在70年代中期的前十几年里,运输业停滞不前,后来联邦政府放松了对运输业的管制,运输业重新获得大发展。从我国目前情况看,道路客运管理体制对行业发展起著很大作用,道路客运管理正处于从严格管制向宽松管制的过渡时期,市场机制正在逐步发挥主导作用,管理部门将放松对运力投放、运价、运输种类等市场要素的控制,加强对涉及公共利益、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管制,适当强化市场许可,强化事后监管。总体看,当前道路客运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公开、公平、合理配置道路客运资源;提高道路客运业的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客运市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引导塑造社会公信度高、安全感强的行业服务文化;提供法制完备、竞争充分、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管理部门内部,强调建立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2、加强新时期道路客运管理的十个方面
正如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的那样,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涉及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资源、执政环境等7个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一样,围绕新的工作思路和职责,改善和加强新时期道路客运管理也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不可能用一朝一夕之功,一蹴而就,打碎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而是要结合当前客运管理工作的实际,找准问题关键和突破口,由点及面,逐步实现新时期道路客运管理目标。笔者以为可从以下十个方面着手:
2·1尽快完成道路客运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2·2科学制定道路客执行业规划
2·3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道路客运市场
2·4建立道路客运市场的诚信考评体系
2·5促进道路客运市场平衡和谐发展
2·6引导道路客运市场多元化发展
2·7加快“科技兴运”步伐
2·8正确实施行政许可和规范市场监管
2·8·1正确实施行政许可。
2·8·2规范市场监管。
2·9完善道路客运管理部门监督制约机制
2·10长期不懈抓好运管队伍建设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