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规章制度

时间:2024-08-29 10:00:44
程序规章制度

程序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程序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程序规章制度1

一、饭店防冻扫雪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协调本饭店之扫雪工作。

二、饭店防冻扫雪委员会组成:

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委员会副主席:大堂经理管家部主管

委员会委员:餐饮总监工程部经理客房部经理

行政总厨桑拿部经理销售部经理

保安部经理

三、防冻扫雪委员会定期于冬季(11月至2月)每周大例会加强防冻扫雪教育,旨在加强员工防冻扫雪意识,讨论防冻扫雪措施,布置相关工作实施,组织相关工作监督和考评。

四、大堂经理、管家主管负责代表饭店防冻扫雪委员会与当地之城管委保持密切联系,清楚了解并传达有关工作指示。

五、人事部文员负责在员工饭堂通告栏内张贴防冻扫雪宣传资料,及相关防冻防雪的天气预报,并负责随时补充和更换新内容。

六、防冻扫雪措施:

1.工程部经理冬季每月定期检查所有相关设备和管道(检查表1附后),确保其使用状态良好,每天巡视饭店各营业区域及后勤区域(检查表2附后),确保相关室温和水温在规定的管理范围内。如果查出寒冻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饭店扫雪队: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保安部经理餐饮部总监(现场交通和安全指挥)

管家部主管(现场作业指挥和工具准备)

现场分区指挥:大堂经理

行政总厨或西餐总厨

桑拿部经理

客房部经理

扫雪队员:餐饮部服务员、传菜员、管事员共15名

中厨共15名

西厨、西餐共15名

总经办、前厅部、销售部、财务部共10名

桑拿部共15名

保安部共15名

程序规章制度2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程序规章制度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 ……此处隐藏9734个字……具备三个条件:1经过民主程序制定;2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嘉定区法律顾问律师,劳动纠纷专业代理律师

二、制订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程序

(一)规章的制订程序

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制订公司规章制度中应通过“民主程序”。但怎样操作,才算是“民主程序”,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以下程序,可以视为“民主程序”:1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由公司工会参与制订;3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订规章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订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公司在采取上述方式制订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订规章的证据。

(二)规章的公示

公司规章制度公示中最应注意的问题是: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1将规章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2在厂区将规章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3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4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规定。但应当注意的是,公司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本文第一部分所述的三个条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的效力;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公司规章时,如果证明规章生效的三个条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合法化的作用。

重庆市尚无相关规定。如果今后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公司规章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公司在规章制订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三、公司规章的合法内容

(一)公司规章不得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公司规章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如:某公司自行在规章中规定实行一星期六天工作制,自行规定低于劳动法规定标准的加班费支付标准,这样的内容是无效的。

(二)公司规章应有罚则内容

公司规章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因此,除有规范性的规定外,必须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否则,规章就形同虚设,起不到实际效果。公司规章中可以规定的对于员工的处罚方式通常有:书面警告、记过、扣工资或奖金、降级或降职、降薪、停工、辞退,等等。

(三)公司规章对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该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利益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解释,这两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法律法规对是否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是否属“重大利益损害”,并无明确规定,应由公司规章加以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对于上述辞退条件的具体规定,可视劳动者行为的具体情节,分若干种情形加以规定:

1单个严重违纪行为即可辞退。如规定:“员工不服从管理,殴打或者谩骂管理人员的,即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重复行为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予以严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一段时期内同类违纪行为合并加重。如规定:“员工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予以书面警告;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者早退达1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4一段时间内多次处罚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一个月内累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罚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四)录用员工过程中招录条件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援引这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应当举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事先制作、公布及在事后保留“录用条件”就显得十分重要。这方面比较妥当的做法通常有:

1通过媒体等公布招录信息的,同时公布招录条件,并予以保存;

2通过中介招录员工的,由中介组织在招录条件上盖章或者签字确认,保留证据;

3自行招聘的,制作详细的招录条件,由被招录员工阅读并签字确认;

4在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录用条件。

程序规章制度8

一、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原则及程序

1、程序合法:

(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工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也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既便规章制度内容合法,也经公示公告,用人单位遇到劳动仲裁将败诉。

(2)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内容合法:

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规章制度应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如果规章制度不合法用人单位必定败诉。

3、公告公示。

规章制度要告知劳动者,可以在企业的公告栏张贴公示,也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发给劳动者,也可以把规章制度印成小册子向每个劳动者发放,但都要留有书面记录。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

1、必要内容:考勤及休假规定;培训;薪酬福利;奖惩制度;绩效;劳动关系;消防及安全生产。

2、体现企业特色的内容:礼仪礼节;日常行为规范;企业文化;信息安全管理等。

三、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

1、与公司高层充分沟通;

2、收集公司日常行为的规范;

3、整理、统筹后形成规章制度大纲;

4、撰写规章制度草案;

5、把草案给公司领导审核;

6、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与工会充分沟通;

7、把与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的修订稿呈给公司高层审批;

8、如审批通过公示公告;如审批不通过,再召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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