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5-01-30 11:41:09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5篇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交通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原则下,结合本局、所(以下简称局)体制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局财务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财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进行管理。局财务活动在局长的领导下,由局财务科统一管理。

2、局财务管理必须坚持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各项目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制度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全局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1、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及财经的规定,准确及时地入账,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2、各项上级拨入或其他取得的资金,能够保证机关必要的人员及公务经费支出。本着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

3、本局实施的基建工程须编报工程整体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实施。

4、有关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每年2次向党会进行汇报。

5、局财务管理必须严格坚持监督机制。财务科要根据核算资料和决算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每月向局主要领导上报交通、港、航三块资金收支情况表和各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表。

第三章审批制度

审批实行局重开支集体研究制和一般开支实行在制度授权范围内的分工审批制度。原则上列入年度预算的支出才能列支。

(一)局机关重支出项目一律由局党集体研究决定。重支出项目包括:

1、工程基建;

2、局各类修缮工程;

3、机关各类会议安排;

4、单位价值在2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

5、一切用于职工的奖金、福利;

6、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支出。

(二)审批领导

1、局长审批:

(1)财务收支预决算;

(2)资金的借贷、划拨、补助、资助和赞助;

(3)资产的增减、基建和中修理;

(4)学习进修、奖金福利等发放、补助;劳保医疗规定应审批的医疗费;各种分管副职额定以上的业务会议、招待、外交、出差等费用;人员的借聘及工资待遇等。

2、分管领导审批:

(1)业务接待费用、公务支出总额在700元(含)以内的,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审批;700以上的,经报销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由局长审批;

(2)差旅费用:差旅费用在700元(含)以内,由该出差部门分管领导审批;700元以上的,经该出差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由局长审批;局副职干部的差旅费一律由局长审批;局长差旅费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副职审批。

3、工程项目类建设开支审批:

(1)工程基建及各项中修工程支出严格按项目预算实施,由分管工程的领导审批;

(2)工程间资金借用,由财务、工程科提出方案,由分管领导认可签字,再由局长审批;

(3)交通、港、航基建招投标工程,在招投标合同范围内由分管工程领导按合同管理支付工程。如超过合同工程量时,工程科应严格按合同实际变化测算,若增减在10万元(含)以内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增减在10万元以上,工程科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由分管领导及时向局长说明原因,增减在30万元(含)以上,应由局长在班子会议上说明增减原因,经决定,由分管领导审批。

(4)交通、港、航基建、维修50万以下的工程(非招标工程),由工程科在实施前编制工程项目预算。

①5万元(含)以内的由分管工程领导直接审批;

②5万元以上的须由分管工程领导报请局长同意方可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批;

③超30万元以上的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方可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批。

(5)局机关零星建造、维修工踌公室须在实施前须编排项目预算,由局长审批实施列支;2万以上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

(6)养护资金拨付,由分管领导审批。

(三)局内临设的单立机构、部门的财务事项审批由班子集体研究另行规定。

第四章牵制及复核制度

1、购置、建造、中修理,要有预算、决算和合同。凡属专控商品和立项基建,应办妥专控手续(经办部门办理)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同意立项的书面依据。

2、预算内的经常性发放的月度工资、奖金、福利等各类津贴,由办公室制单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后发放。(其中奖金、福利、津贴的.发放必须经局长签字)

3、所有借聘人员必须由办公室拟定报酬、待遇和借聘期限,签订劳动合同,经局长签字,才能生效。

4、各类建设补助性支出由补助单位提供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局长同意审批后方能办理。

5、各类文件或集体研究决定的支出都需经附文件及会议记录等支付依据,然后再按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6、各类基建工程支出要有合同、决算。特别是进行招投标的中项目支付,在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出具支付报告,由监理部门、工程部门、由业主代表及财务审核签字,最后由有关领导核准签字支付。造价决算时由上级部门许可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最终工程造价进行的审核,调整相应的工程造价,然后根据决算审核书进行付款。

7、各类款项费用(包括差旅费)须简明填写用途或事由,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部门负责的签字,有关领导批准的手续。

8、每月采购的办公用品和财产,必须办理财产登记手续。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物品,除办妥审批、牵制等手续外,附办公室的登记凭证予以报销。

9、各类款项费用报销时,必须由财务部门核定列支账户,会计复核,出纳才付款。

第五章原始凭证审核制度

原始凭证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二种:

1、外来原始凭证分发票和收据。发票用于营业、经营性经济业务;收据用于非营业、非经营性经济业务。

2、符合“发票管理统一规定”的发票和符合财税部门统一规定印制的企事业收款收据,着重审核:

(1)牵制及审批是否齐全,必要的附件和手续是否齐备;

(2)票面的'经济业务记录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有否涂改;

(3)数量、单价与金额的小写是否一致。必需附件的,附件内容和发票是否相符;

(4)票面的户名和户 ……此处隐藏32036个字……争优势的根本,并将这种观念落实在企业的制度、领导方式、员工的报酬等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四、多表彰员工。

成就感能够激励员工热情工作,满足个人内在的需要。在长期工作中我们总结出以下奖励的要点:

公开奖励标准。要使员工了解奖励标准和其他人获得奖励的原因。以公开的方式给予表扬、奖励。表扬和奖励如果不公开,不但失去它本身的效果,而且会引起许多流言蜚语。奖励的态度要诚恳,不要做得太过火,也不要巧言令色。奖励的时效很重要。奖励刚刚发生的事情,而不是已经被遗忘的事情,否则会大大减弱奖励的影响力。

五、授权、授权、再授权。

授权是我们认为在管理中最有效的激励方法,授权意味着让基层员工自己做出正确的决定,意味着你信任他,意味着他和你同时在承担责任,当一个人被信任的时候,就会迸发出更多的工作热情和创意。所以,我们建议不要每一项决策都由管理人员做出,完全可以授权的事不要自己去做,管理人员要担当的角色是支持者和教练。

六、信守诺言。

也许你不记得曾经无意间对什么人许过什么诺言,或者你认为那个诺言根本不重要。但你要记住你的员工会记住你答应他们的每一件事。身为领导的你,任何看似细小的行为随时都会对组织的其他人产生影响。你要警惕这些影响,如果你许下了诺言,你就应该对之负责。

如果你必须改变计划,你要向员工解释清楚这种变化。如果你没有或者不明确地表达变化的.原因,他们会认为你食言,这种情况经常发生的话,员工就会失去对你的信任。对丧失信任通常会导致员工失去忠诚。

七、允许失败。

要对员工有益的尝试予以信任和支持,他们能够帮助我们的企业有所创新。不要因为员工失败就处罚他们,失败的员工已经感受到非常难过了,我们应该更多的强调积极的方面,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同时,帮助他们学会在失败中进行学习,和他们一起寻找失败的原因,探讨解决的办法。批评或惩罚有益的尝试,便是扼杀创新,结果是员工不愿再做新的尝试。

规章制度的建立:

一、用人单位应如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同时,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加强劳动纪律的要求,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只能由单位制定,其内容必须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劳动者利益与劳动效率并重、奖励与惩罚结合、劳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关于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规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和集体合同约定最低标准。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凡法律有明确要求的,其制定程序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要求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其内容要合法,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相违背;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是职工代表同意;要向劳动者公示,让每个劳动者都事先知道。如果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裁判依据。

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漠,致使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正确制定规章制度,《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任意规定内部奖惩规则,任意剥夺或侵犯劳动者的正当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在第8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劳动义务之一。

二、职工福利的内容。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其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也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人单位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为满足和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为职工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与方便所提供的各项福利措施。包括:

1、直接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和家务劳动提供便利的各种集体福利设施。如职工食堂、职工住宅、托儿所、幼儿园、哺乳室、休息室、卫生室、浴室、理发室、缝纫室等。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5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程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工程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工程队伍,项目经理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工程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工程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工程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工程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工程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工程费。严禁私自收取工程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工程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13、分公司管理费须按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按时交付给总公司,如不能付清,则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给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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