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一、为保证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其对人身和环境造成危害,促保企业不断发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规定,结合本厂生产、储存,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使全厂干部员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各车间、科室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贯彻落实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为了防止突发性化学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
五、本制度适用于金鸿饲料有限公司各车间、科室、班组。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进出库管理
1、危险化学药品进出库必须由计划使用单位专职人员和保管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登记,验收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
2、验收合格后进入库内,应严格按照“五双”管理执行。
3、当硫酸、磷酸、盐酸、液碱进入库区时,保管员应现场指挥,严禁运酸驾驶员及其他非工作人员单独卸酸。
4、保管员或驾驶员放酸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耐酸手套,严禁赤手放酸等违章作业行为。
5、放酸现场应配置合适的防护用品,如石灰、清水、水池等。
6、酸库液位需留一定的空间,不准装满库。
7、搬运、装卸氧、乙炔瓶时要轻装、轻卸,防止摩擦和撞击。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管理
1、危化品的贮存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2、贮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贮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化物品的性能标志。
3、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4、贮存场所的要求:
①、贮存场所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报警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②、贮存场所通风设备和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第三条检验化学危险药品的贮存
1、化验室只适宜存放少量期内需用的化学药品(一个月),贮放时需按其化学性质分类进行,严禁混堆存放,以免发生危险。
2、易燃、易爆药品应与热源隔绝,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得放于冰箱内。
3、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能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品不得混放,如酸或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
4、腐蚀性试剂应直放于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捅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2第一条工区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制定,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触电、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热能管道、电缆等市政、铁路设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
5.坍塌、倒塌、高坠事故;
6.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7.水上作业淹溺事故等。
第二条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区经理组织、工区安全部门牵头,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第四条工区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工区编制的应急预案必须上报工区项目部备案,工区项目部在各工区预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线突发事故(事件)点和内外部救援力量分布情况,编制综合性预案,做为工区预案的支撑和保障,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应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第五条两级预案由工区项目部、工区分管安全副指挥或安全总监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第七条各应急救援专职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应急救援的器材工区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九条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第一条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第三条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 ……此处隐藏10321个字……。
④应急终止。现场指挥部收集事件发生及应急过程的一切材料,认真做好事件调查,并负责整理编制事件应急的总结报告,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审批。 ⑤后勤处置。做好包括污染物处理、事件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后期处置工作,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开展相关问责工作,提交事件调查处理报告。 ⑥信息公布。对于事件的情况和采取的应急行动,应本着“真实及时、公开透明、统一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各界公布事件信息,应由公司指定的专人或部门负责发布,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与事件和救援相关的言论。 5相关法规和记录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xx】113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2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xx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7—20xx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4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物质:危险化学品(磷酸、硝酸、天然气等)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全自动ED生产线、危险品储存仓、氧化车间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灭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一、应急准备(责任单位:行政课、仓库课、生产单位)
1.行政课需给所有生产车间配备灭火器材,并每一个月进行一次点检,保证灭火器压力在正常范围之内;
2.危险品储存仓仓管员需经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上岗证;
3.仓库应对危险品储存仓仓管员进行化学品特性培训,确保一旦发生泄露,仓管员能采取最适宜的处理方式;
4.仓库应对现场领取化学品的数量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化学品在现场出现堆积现象;
5.生产现场应对从仓库领过来的化学品安排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6.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
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二、应急响应
1.如泄露地点在生产现场,由现场主管启动C级应急救援程序,现场主管组织救援工作,并跟部门主管汇报。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
2.如仓库化学品发生严重泄露,责任人员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应马上启动A级应急救援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同时知会工业安全组组长,由总指挥负责组建现场控制小组,对化学品泄露事件进行快速处理,避免影响扩大;
3.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4.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现场控制小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
救出危险
区,组织现场员工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医疗救治小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泄露处置物应交由专业环境公司处理;
6)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5.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6.事件处理结束后,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E.外来人员滋事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5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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