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的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烟花爆竹的应急预案1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防范烟花爆竹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昌都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应对工作: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
(2)社会影响重大,需要启动本预案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环节其他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习,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安委会领导下,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5)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6)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
二、组织指挥系统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指挥部的职责
(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启动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信息。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并封锁现场,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负责对爆炸和火灾现场未爆炸物的排除;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应急救援情况。
(3)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组织现场清理工作。
(4)卫健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烟花爆竹企业: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三、现场应急救援
(一)现场指挥部
按事故等级和分级响应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工作,指挥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及时向县应急办(政府办)和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二)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
2、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指派相关部门牵头,成立以下专业救援组:
1、救援组(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对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灾进行灭火,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和危险物品的转移,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发生;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警戒;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持现场抢险救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对逃逸人员及时进行追捕。
2、伤员抢救组(由卫健委牵头):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
3、技术咨询组(由 ……此处隐藏72654个字……工作。
(4)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
5.7社会动员
(1)事发地政府视情况需要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必要时,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要求有关单位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
5.8现场检测及评估
现场指挥部应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5.9信息发布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综合、发布工作。
5.10应急结束
5.10.1应急终止的条件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即宣布应急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数已经核清;
(2)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次生、衍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遇险人员全部得救,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5)事故可能波及县域的人员得到疏散。
5.10.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机构批准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2)由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1)事故发生单位、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2)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救援资料,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
(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6.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较大以上事故县有关部门依据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一般事故由县政府牵头或指定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6.3总结分析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应急处置作出评估结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救援成效、经验教训、相关建议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联网,保障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的通讯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
7.2应急支援与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和各乡镇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没有条件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要建立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防护装备。
7.2.2应急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7.2.3应急物资保障
县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技术装备等储备。
7.2.4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护队伍,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
7.2.5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本系统的运输保障预案,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7.2.6治安保障
县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参与事故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县、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3技术支撑与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供销联社等单位建立和完善全县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数据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的程序。
7.4宣传、培训和演习
7.4.1宣传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向烟花爆竹相关企业和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宣传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实企业和各乡镇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7.4.2培训
(1)县安监局督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救援队伍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应急救援业务的培训,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3)对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周边居民的宣传,可利用发宣传单、网站、报纸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4.3演练
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乡镇政府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县安监局和县安委办。
8.附则
8.1预案修订与更新
(1)本预案由县安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每三年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及评审,结果报县应急办审议通过并备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并执行相关程序。
如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对本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修订:
①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颁布实施或修订;
②在事故应急处置或预案演练中发现不符合项;
③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
④应急资源发生变化;
⑤其它原因。
(2)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专业实施方案,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8.2沟通与协作
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应与驻芦溪县单位应急机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通信联络、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尤其是与邻近县、区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县域救援活动,开展县域间的交流与合作,明确应急值守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8.3监督检查
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8.4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负责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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